西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老龄办、沣东新城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和陕西省老龄办《2014年全省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安排》的要求,我市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促进我市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健康发展,现就我市2014年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
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举措。按照省、市年度老龄工作安排,今年要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工作。
1、认真做好基层老年协会情况统计工作。为及时准确掌握各级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情况,省老龄办从2013年开始要求每年统计上报基层老年协会有关情况。为此,各区县要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基层老年协会基本情况统计工作,摸清基层老年协会组织机构、登记备案、基础设施、经费来源、活动开展及作用发挥等情况,通过“基层老年协会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更新,并于5月底前生成区县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情况统计表,盖章后报市老龄办组宣处。
2、继续开展规范化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是近年来我市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区县要按照省老龄办提出的“区县一年一评”的要求,认真做好2014年度规范化基层老年协会考评命名工作,7月底前将命名文件报市老龄办。要注重发挥优秀协会的典型示范作用,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在辖区选择10-20个基础较好、活动经常、作用明显的协会中开展示范性老年协会建设工作。市老龄办将在此基础上,培养50个市级示范性基层规范化老年协会,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和物资扶持。同时,要做好现有规范化老年协会建设巩固工作,三季度,市老龄办将对已命名的省、市两级规范化基层老年协会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将采取限期整改、取消命名等方式,督促其加强协会建设。
3、进一步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目前,我市已经完成了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建设全覆盖,今年各区县要通过指导协会参与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组织开展活动、承担必要的老龄工作任务等方式,引导协会发挥作用。对于无活动场所的,要积极协调社区(村)两委会帮助解决;对于入会率低,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要加大对老年协会的宣传,鼓励老年人积极入会。年底前,全市80%以上的行政村老年协会和90%以上的社区老年协会要达到定期组织集体活动的要求,通过组织活动提升地位、扩大影响、发挥作用。
二、建立健全全市老年协会组织网络
按照省老龄办《2014年全省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安排》要求,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老年协会组织网络,创新登记备案工作,推进基层老年协会法人治理化建设。
1、成立市、区县两级老年协会。今年将由市老龄办、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和市老年学学会联合发起成立西安市老年协会,负责统揽全市老年协会工作。各区县要依托本级老年学学会,成立本区县老年协会,负责做好本区县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指导工作。同时,要逐步推动街道、镇级老年协会建设工作。
2、加强基层老年协会登记备案工作。市、区县两级老年协会要严格按照民间组织的登记备案程序,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
社区(村)基层老年协会凡具备法人登记条件的,要按要求在本区县民政局进行法人登记,登记证书复印件统一在区(县)老年协会存档。其中,省、市级规范化老年协会必须在民政局进行登记。暂时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协会,要按照《西安市社区民间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填写《西安市社区民间组织申请备案表》和《西安市社区民间组织负责人备案表》,在社区(村)委会进行备案,备案证书复印件统一在区(县)老年协会存档。年底前全市基层老年协会登记备案率要达到100%。
三、积极做好基层老年协会扶持资助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老龄工作安排,计划从今年起,每年将通过多种渠道扶持、资助我市一批工作基础较好、活动开展经常、领导班子团结、作用发挥明显、辐射范围较广的基层老年协会。
1、要认真完成部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扶持老年协会项目。经市老龄办积极协调,今年我市争取到40个部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扶持农村村级老年协会项目(该项目已于2月份以市老龄办发[2014]5号文进行了安排)。各区县要结合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认真抓好村级老年协会建设项目。同时,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社会资金多元参与,高标准完成首批扶持项目。下半年,市老龄办将对项目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年底前,要做好迎接国家老龄办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2、要继续开展基层老年协会资助工作。市老龄办、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今年将资助70个基层老年协会工作(具体资助要求将另行发文)。各区县老龄办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负责,认真确定受助协会,真正使那些班子团结,活动经常,作用明显,群众拥护的协会获得资助。
3、积极配合国家老龄委实施“乐龄工程”。今年2月27日,国家老龄委正式启动“乐龄工程”,此项活动主要包括筹集资金、改善设施、开展培训、志愿服务等内容,通过社会化运作方式,动员社会力量,投入资金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改善基层老年协会活动设施和环境,提高为老年人服务的能力。我市各级老龄办要积极配合,引导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参与,推动我市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
四、几点要求
1、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的重视。老龄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是加强基层老龄组织建设、改革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老龄办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要积极研究扶持基层老年协会的措施。要积极研究对基层老年协会的投入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努力解决基层老年协会办公用房、活动场地、设施器材和活动经费等重点问题,为老年协会健康运行提供必要保障。
3、要全面开展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逐步在全市各社区、行政村全面开展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调动老年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使基层老年协会真正成为老年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 |